不可以。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不管是企业法人、发明人、工程师等,都不可以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如遇这种情况必须先把专利转让或授权给企业本身才能有效申报高企。
I类知识产权是可以重复多次用于高企申报的,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用于申报一次,同时知识产权评分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I类知识产权重复使用不会影响评分。
从第一个问答中,可以明确知道知识产权数量的要求。而在评分标准上,企业如果拥有1件I类知识产权即可获得A档分数线(7-8分),但如果没有I类知识产权,II知识产权数量就算是超过6件,最高得分也只能是B档分数线(5-6分)。显然,I类知识产权还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在布局知识产权时,要注意I类知识产权布局。建议企业尽可能在
高企申报中一般对知识产权的数量要求是,I类知识产权至少1件以上,II类知识产权至少6件以上,因此,建议年均申请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其中I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了: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
企业授权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企业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是转化结果。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为不同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只计算为一次转化;多项科技成果转化为同一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的,有几项科技成果就计算为转化几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平均每年5项以上为最高档评价指标。深圳市茂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注政府扶持
首先,企业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合作研发机构并不专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与专业研发机构。第二,企业产学研合作活动需要提供签订的合作协议及项目支出发票或付款凭证。第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时间,必须是申报前三个年度内。深圳市茂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注政府扶持项目咨询十余载,是国内专业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运
没有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中需要填报“会计核算”、“高新研发专项审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个口径的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因此建议在企业汇算清缴时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深圳市茂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注政府扶持项目咨询十余载,是国内专业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运
共有专利可以用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利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利人在申请时使用。因此共有专利在本企业使用后,其他权利人不得再使用该专利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如需使用,需其他权利人签署“专利放弃使用承诺书”,作为此项共有专利仅本
知识产权权利人必须与申报企业保持一致,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内部员工的知识产权不能视为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企业和股东或员工个人为不同民事主体。同理,母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能作为子公司知识产权,用于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如果企业需要使用此类专利完成高企申报,必须将权利由个人转让给公司。办理知识
知识产权评价基本条件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1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或6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所有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价指标为“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平均每年5项为最高档(25-30分)”。因此15项以上授权知识产权是结合了科技成果转化指标得出的结论,是作为一定的参考数据。除知识产权数量以外,
24h 咨询热线电话:181 2380 6053
加微信免费咨询专家
关注公众号看更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