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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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的香港企业可在申请BUD专项基金的资助时,按照目标商机的地点而选择内地计划或自贸协定计划,两者均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执行。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金额为港币一百万元,而每间企业所有项目的最高资助上限金额则为港币四百万元。
申请者的资格要求
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该等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
若您正打算开展、扩展、发展、推广或转型业务,尤其于中国大陆及上述的其他国家,您可考虑申请BUD专项基金的资助。
资助金额
所有计划下的申请 | |
第一步 | |
第三步 |
[1]东盟的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2]澳大利亚、智利、格鲁吉亚、澳门、新西兰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4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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