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XXX公司关于参加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评审结果复议的申请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我公司参加了2020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第1批),经查询为初评结果为不通过,专家评审意见显示如下:
高企认定/复审网络评审综合意见:“本企业„„不通过评审„„”(全段复制)
我公司近三年来按照高企政策的要求,在研发投入、研发产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按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文件,我公司认为评审意见中的“知识产权”和“企业成长性”这两项的评分有失公允,现对这两项指标实施和得分情况申诉如下:
一、关于知识产权得分情况
本次国高申请中,我公司知识产权专家评分为20分。
我公司近三年取得相关
专利共计6项(其中,发明1项,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5项,见附表),且均得到专家评审确认。
这些专利为我公司通过立项研发取得,涵盖了本公司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与我司的高新技术产品关联紧密,全部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所要求的“先进”、“核心”、“数量”、“自主”等关键要素,且我公司参与编制了行业标准文件(见附表)。
按照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1.技术先进程度(较高5-6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较强5-6分)
3.知识产权数量(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有自主研发1-6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是1-2分)
综上所述,我公司知识产权分数远超出了目前评分,企业自评可得24-28分,此项打分请求给予酌情重新评价。
二、关于企业成长性得分情况
本次国高申请中,我公司企业成长性专家评分为18分。
我公司主营软性、双面、多层印刷线路板的生产销售,近三年生产经营态势良好,逐步发展成一个年产值2000万元,人员规模100余人,年度纳税额60万的科技型企业。公司近年来在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一直保持在40%左右高速增长(见附表)。
按照企业成长性相关评价指标:
1.净资产增长率赋值(≥35% 9-10分)
2.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35% 9-10分)
综上所述,我公司企业成长性远超出了目前评分,企业自评可得20分,此项打分请求给予酌情重新评价。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申诉书中有异议的部分附件全部附后,例如关于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可以补充 原申请书中未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