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自主、申报、享受”的优惠政策,保留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和有关税收规定,确定是否符合优惠项目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所列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以备参考。
2.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哪些资料应留作日后参考?
答: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识别资料;
3.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材料;
4.本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相应收入信息规定的范围说明;
5.年度工作人员和科技人员的证明材料;
6.本年度及前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及其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管理信息、研发费用辅助核算、研发费用结构明细。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期如何规定?
答: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当年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如a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a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限分别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
A: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三条“不得重复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国发[2007]39号)是指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经常性减免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优惠税率,但不能同时享受。
5.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申请确认收入及其他指标的高新技术企业与境内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服务)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收入、总销售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总额,其境外所得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其境外所得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额度时,可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总额。04年
四、案例分析
例①:a公司2018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3年亏损300万元,2014年亏损200万元,2015年亏损100万元,2016年亏损200万元,2018年亏损50万元。
2013年至2017年,无论企业是否合格,2013年亏损300万元。2017年收入200万元,2018年收入50万元,如果2019年至2023年有收入,仍然可以弥补;2014年亏损200万元,依次弥补2019年至2024年的收入;2015年亏损100万元,依次弥补2019年至2025年的收入。
② 上述a公司自2019年起不具备资质,2019年亏损100万元。
2013年至2015年未偿亏损的最高结转期为10年,不受影响。如果企业在2024年上一年度重新取得资质,则允许2019年亏损100万元结转弥补未来10年的亏损,即允许2020年至2029年的收入依次弥补亏损。
如果到2024年不符合条件,2019年亏损100万元只能结转到未来5年弥补,即2020年至2024年的收入依次用于弥补尚未弥补的亏损,2025年至2029年的收入不用于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