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政策评审又出新规
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预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计划申报2020年国高认定的企业,现在就要开始准备啦!
一、背景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为了建立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制定配套的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优惠政策。
2020年,国家高水平企业认定政策评审发布新规定
发展
第一阶段:1991年,国务院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第二阶段:199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大到国家高新区以外(国科发窝子[1996]018号)。
第三阶段: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科技工作会议后,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许字[2000]324号)。
第四阶段:2008年4月14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同年7月8日,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指引》出台。
第五阶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指引》(国科发〔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国科发〔2016〕32号)
二、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评价新规定
预计从2020年起,进一步严格控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评审工作,主要体现在:
1.认定和评审的科技创新事件发生时间主要为申请前3年。企业同一年度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可的研发机构和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不予采纳。
2.企业研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也就是说,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财务报表和研发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数据是一致的,以前年度不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表予以确认。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享受的政策性奖励,与企业是否填写B203企业研发投入有关。
注: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认定(复审)的,请核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展情况,最好在2019年12月31日前。
三、国高高新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知识产权(3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